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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骑马进来的样子,简直是堂吉诃德再现,浑身充满了浮华与贫窘。这位油污满身的唐是个脏胚子,身上的外套明白昭示了一个驴蛋的俗丽与暴发,比如说悬着的袖子、流苏以及到处可见的开口和衩子。他在衣服上覆着一件针织背心,脏得像屠夫的外衣,说明了他散漫的个性。他的马又瘦又可怜,更因为饿坏了而举步蹒跚,这种马在不列颠只值三四十先令。他还有两个奴隶步行跟着他,一边赶着那可怜的畜生。

笛福认为,这个中国男人的饮食习惯和家庭生活,就和他的旅游方式一样无耻下流。为了强调这点,笛福再次夸张地描绘他的主角,指出了他和不列颠中产阶级完全背道而驰的价值观:

我们慢慢接近这位大人物的乡间居所,见他正在门前一块小地方用餐……他坐在一棵树下,那树看起来像矮棕榈,树荫遮住他整个头以及他朝南的身子;树下同时摆了一把大伞,使他身体的另一部分也不会受到曝晒。他懒洋洋坐在一张扶手大椅上,身型肥胖。两名女仆将肉送到他面前,另有两名女仆在他身旁服侍,我相信,欧洲绅士中很少有人会接受这种服侍的。一名女仆拿着汤匙喂这位乡绅,另一名则一手端盘,一手拂去落在他胡子及衣服上的碎屑。这个大怪物根本不屑于这些举手之劳的事,这些连贵如君王都宁可自己做而不愿假手仆人笨拙双手的事。

笛福得以写出这段文字,也许真有其消息渠道,也许全凭自己想象,无论如何,字句间颇有十四世纪约翰·曼德维尔文章的影子——描述可汗治下一位富人的生活:

这位大人生活真享受。五十位少女伺候他吃饭、睡觉,任他随心所欲差遣。他坐下用餐时,她们端上肉,一次就是五盘,一边端肉一边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们在他面前将肉切好,送至他口中,好像他是孩子一样。他的双手不切割任何东西,不碰任何东西,只静静地摆在面前桌上……等他吃腻了头五道菜,她们再端上五道,一边仍唱着歌。整个用餐过程就这样持续着。这位大人就这么过着日子,完全照着他祖先的方式,而他的儿孙也会继续下去。他们每天除了喂饱肚皮,什么事也不做,只为了肉体享乐而活,就像猪栏里的猪一样。

无论波罗、平托、利玛窦还是闵明我,每一位旅行家都会想尽办法详述旅游中国的路线,而且无论用的是哪一种方式,他们都尽可能将经过的中国城市及省份名称拼出来。笛福笔下的鲁宾逊却不这么做,他只随便编了个理由,就将读者搪塞过去了。他表示,当他自一条小河浅水处过河时,跌下了马,并浸透了全身:“我之所以提这件事,是因为我的笔记本全湿了,而里面正记载了许多的人名及地名。不小心的结果是,纸页全糊了,所有的字也无法辨读。里面全都是我这次行程造访过的地方,真是损失惨重。”相信所有的人在看到这段描述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去怀疑这位所谓作家是否真的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恐怕是根本就不愿意去求证和考据,那些实实在在存在的事情,只愿意按照自己的一些亲吻白狐变慢造。对于这样的写作态度,有一段假借对他主角的描述来进行毫不掩盖的调侃和讽刺的描述非常值得一看:如此信口谈论一本折损了的笔记本,对他根本毫无损失可言,因为鲁宾逊早已深感不耐,恨不得早点离开中国,一辈子再也不回来了。

就在最后几段谩骂后,这篇尖酸刻薄的文章总算结束了。他说,中国浮华的“陶瓷建筑”,除了“奇特”,根本一无可取。长城也许“工程浩大”,却“毫无意义”,因为当地“巨石嶙峋,根本无法通行,而且峭壁高耸,敌人不可能上得来。如果他们爬得上来,那么再高的墙也挡不住他们的”。鲁宾逊除了指称长城“没有意义”,还表示,只要愿意,不列颠工程师只需“十天,就可将其拆毁”,不在当地“留下任何痕迹”。

一如二十年后的安生,笛福也是利用中国负面的例子赞美他的祖国不列颠。然而这种慷慨激昂的论调却与当时的社会趋势背道而驰。当时的主流是,借着亚洲的优点彰显西方社会内在的弊病。

在所有主题曾涉及中国的此类小说中,约翰·曼德维尔的书为其中的第一部;他以遥远的异国社会的一些例子,批评当时十四世纪中期基督教价值观的缺点。曼德维尔设计了一个场景,让书中的叙述者和“法语流利”又友善的苏丹进行“私人对话”,借着这种对话,曼德维尔表达了他自己反传统的宗教观:

待他们全部离开了,他问我,在我们国家里基督徒如何管理自己。我回答:“王啊,管理得很好——感谢主。”他则说:“不对,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因为你们的教士并没有过着他们应该过的生活,因此他们没有正确地侍奉主。他们应该树立榜样,让比他们无知的人了解适当的生活方式,他们却正好相反,立了所有最坏的榜样。”

这所谓的基督教社会之所以出现负面的例子,完全是因为这个社会里充满了好吃、好喝的好像“无理性的野兽”般好打架的人:

基督徒习惯于互相欺骗,并喜欢发伪誓。更糟糕的是,他们极端自负与虚荣,从来都不知道如何打扮自己。有时候他们穿着短装,有时候长装,有时候宽大,有时候合身。你应该效法你信仰的基督:单纯、温顺、真诚、乐善好施。但是事实正好相反,因为基督徒太傲慢、太善妒、太好吃、太好色,最严重的是,太贪婪,他们会为了一点银两将自己的女儿、姊妹,甚至妻子,转让给觊觎她们的男人。

类似这样的虚构技巧,在十六世纪的乌托邦小说中变得屡见不鲜,其中包括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正式确立乌托邦小说的地位)、约翰·艾弗林曾提过的弗兰西斯·培根的《新亚特兰提斯》以及托马斯·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就在笛福仓促将其有关中国的负面评论付印时,孟德斯鸠在法国也正在撰写《波斯人信札》,并在1721年出版后,立刻大为畅销。孟德斯鸠在书中,采用了曼德维尔模式,塑造了两名中东访客,针对法国社会的荒谬现象予以坦白批判。孟德斯鸠同时也从自己阅读过的大量读物中攫取资料,尽可能翔实地呈现中东社会。几年之间,其他法国作家开始引用中国而非中东,作为批判自我文化的借镜。

而在不列颠,正在力争上游的自由投稿作家奥利佛·戈德史密斯,也决定从同一个宝藏内挖掘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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