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平昌区监狱。
寂静空旷的长廊上,一个身着蓝衣囚服的女人面容呆滞的朝前走着。她身形消瘦,骨节突出的手腕上戴着手铐,不时发出轻微的声响。
一旁,警服笔挺的高大狱警拿着电棍,表情颇为不耐的跟着。
女人唇色惨白,呆滞的目光盯着地面,眼窝下一片青灰。
半响,女人终于停在审讯室前,却迟迟没有走进去,苍白的手指一下又一下颤抖着。
狱警更是不耐,伸出手直接使劲在女人背后推了一下:“你们只有十分钟探监的时间。”
说完,他“砰”地一声关上审讯室的铁门。
女人踉跄两步,没有说话,只双眼无神的看向站在审讯室里的西装男人。
他身姿欣长,面容斯文俊秀,鼻梁上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隐隐遮住那双锐利而又精明的黑眸。
男人扶了扶眼镜微微一笑,勾起的弧度礼貌而克制。
“顾小姐,这是霍先生让我送来的离婚协议书。”男人从放在桌上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张背面整洁的白纸,和一支标有“NK”字样的黑笔。
女人抿着唇一步步向前,纤白的手指缓慢的拿起桌上的“离婚协议书”。顿时,霍霆宇三个字明晃晃的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男人拿起桌上的黑笔,便递到了她面前:“顾小姐,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因故意伤人罪入狱,霍先生自然不想在你身上浪费太多时间,现在签下还能好聚好散。”